致新生儿成脑瘫
法院判了!
医院赔偿5.9万元!
年
颍泉区居民杨女士怀孕后
医院进行产检
并建立了建立孕产妇健康产前服务关系
当年10月份,因临近分娩
杨女士出现腹痛后到该院办理住院待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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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下午
杨女士的胎儿在强行按压的过程中娩出
家人给这个胎儿取名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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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令人意外的是
出生不久小源出现了呼吸气促等症状
医院病历记载羊水突然出现II级污染
当天,小源就被转到了
医院治疗10天
诊断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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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为了给小源治疗
家人带他到合肥、南京
医院治疗
今年1月
小源的监护人杨女士
医院告上法庭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
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住护理费、交通费共计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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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安排,今年6月份,小源的伤情经南京一家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医院对小源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损害后果(脑性瘫痪)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为主要因素,建议参与度在60%-80%之间为宜。
近日,颍泉区法院依照《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合计5.9万元,被告承担司法鉴定费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