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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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孩产下女婴后扔垃圾堆被判故意杀人获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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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理年龄上属成年人了,但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大学生的心理并未成年,对类似性爱和爱情也不能完全分的清楚,更何况突然怀孕分娩这些容易被人非议的事会让他们恐慌害怕,出于无知的自我保护的本能就会做傻事,所以女孩要自珍自爱自尊自强才能以柞本上保护自己而不去做愚蠢的事

来京务工的小敏(化名)在单位宿舍独自产下一名女婴,并将女婴从二楼窗口扔入楼下垃圾堆。后女婴被保洁员发现送医。4月25日上午,小敏因涉嫌成心杀人罪在北京向阳法院受审,法院以成心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事发时,小敏刚满21岁,据其自述,她初二停学,后来京务工,在一家座套加工厂打工。上一年3月16日早上8时许,小敏在位于向阳区来广营乡的公司宿舍内,产下一名女婴。在对新生儿未做任何拾掇和包裹的现象下,小敏将赤裸的女婴从宿舍二层楼道的窗户扔至一层垃圾堆内。约一小时后,一名保洁人员发现女婴并报警,医院抢救。

据医院出具确诊证明闪现,婴儿“生命体征平稳,额头部见V形皮肤裂口,长约5厘米,深达筋膜层,少数出血,脐带未断。额面部外伤。新生儿脐炎,脑发育畸形,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

接到民警的电话后,小敏自动前往公安机关归案。

庭审中,小敏对检方的指控标明不持异议,当庭认罪。其辩护律师以为,小敏系初犯,归于直接成心违法,片面恶性较小,且构成违法未遂,具有自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主张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以为,小敏未对新生儿进行任何拾掇和包裹,将赤裸的新生儿从二楼丢入一楼卫生条件极差的垃圾堆内的行为,侵犯了新生儿的生命健康权,该不合法掠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成心杀人罪。

一同,鉴于女婴被及时救治,因小敏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抵达目的,系违法未遂;且小敏在接到民警电话后,自动到案,并照实供述所违法行,归于自首,故依法对其减轻处分。法院一审判决小敏构成成心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后,小敏当庭标明不上诉。

此外,法官当庭对小敏进行了训诫和法制教育,“青年人应有责任知道和规矩知道,要规范和绑缚自己的行为。一旦发生相似状况,要勇于承担起法定责任和责任。”

当然从片面上讲的话没条件,我觉得这是目前最多的因素。不是谁都能养得起孩子的,当然也不是谁在心理上都做好了准备的,但是这样丢弃孩子完全就是父母的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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