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95后女生宿舍产子,狠心从二楼扔进楼道垃 [复制链接]

1#

根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的报道,在京务工的小美于年3月独自一人在单位宿舍产下了一名女婴,随后并将女婴从二楼的窗口扔进位于楼下的垃圾堆。后女婴被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发现及时送医。4月25日上午,小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最终被判以故意杀人罪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知情人透露,事发的时候,小美刚过21岁,就在去年3月16日早上8时许,小美在位于朝阳区来广营乡的公司宿舍内,产下了一名女婴。并在未对新生儿做任何清理和包裹的情形下,小美狠心将赤裸的女婴从宿舍二楼窗户扔到一层垃圾桶内。幸亏约一个小时后,被保洁阿姨发现并报警,医院急救。

医院的诊断显示,女婴儿“生命体征平稳,额头部见V形皮肤裂口,长约5厘米,深达筋膜层,少许出血,脐带未断。额面部外伤。新生儿脐,脑发育畸形,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

在接到民警的电话后,小美主动的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年生的小美1米75的个头,瘦瘦高高,4月25日上午,取保候审的她来到法院。她初二就辍学打工,案发前因在京务工一直住宿舍。“因为她挺高的,看不出来。”上午她的一位室友出庭作证说,怀胎10个月,室友们都没有看出来她怀孕了。

我们宿舍共4个人,平时睡觉都拉着厚帘子,那天早晨起床,看到房间里有一大摊血,全吓哭了。小美室友告诉新京报记者,平时女工们都上班,和小美交流不是很多,大家都没敢问怎么回事,就收拾东西上班了。

在庭审的过程中,小美对法院的指控表示没有异议,也当庭认罪。因涉及个人隐私,该案未公开开庭审理。其辩护律师吴松认为,小美系初犯,属于间接故意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未遂,具有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审理,案件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小美的行为属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小美客观上没有对婴儿进行清理和包裹,将赤裸的新生儿通过窗户从二楼扔到一楼的垃圾堆,在卫生条件极差的环境下,在3月份寒冷的天气里,这种环境是会造成新生儿死亡,作为成年人应该了解,但是她放任了孩子的死亡后果。

但与此同时,鉴于女婴被及时救治,所以小美系犯罪未遂;而且小美在接到了民警电话以后,能够主动的归案,并如实讲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行为,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小美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后,小美当庭表示同意法院判决不上诉。

主审法官张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小美的行为与遗弃罪不同。遗弃罪是具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比如将自己孩子穿戴好,放置福利院门口,或置于人口繁密、易被人发现的公共场所,主观上希望自己的孩子被他人捡拾,而非放任孩子死亡的故意。”

“你是孩子的母亲,你是有责任和义务的。你还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你还有其他事故发生。”庭审后,法官对小美当庭训诫。

小编觉得,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母亲,再怎么有理由也不能抛弃自己的亲生儿,年轻也不是做出这种行为的借口,所以希望更多的人能意识到这种行为对于婴儿,对于自己的伤害有多大,愿天下每个新生儿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