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6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迎宾路,根据钱江视频报道,范先生向记者爆料称,在5月17日晚上,自己的儿媳骑着电动车,经过杭州迎宾路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迎面驶来的小轿车撞飞,至今昏迷不醒……
范先生向记者介绍:“我儿媳妇从(对面)过来,这两个车道的车都停下了,只有这个车道的车一下子就撞过来了,撞到之后,我儿媳妇一下子就飞了起来,然后摔到了地上,司机停下来在旁边看了看,看完之后就跑了!”
据了解,在5月17日晚上9点左右,范先生的儿媳妇骑着电动车经过杭州市迎宾路的斑马线时候,被一辆迎面行驶过来的小轿车撞飞,随后,范先生的儿媳妇被先后送往杭医院和浙大二院治疗。
范先生的儿媳妇被诊断为原发脑干损伤、呼吸心跳骤停、缺血缺氧性脑病等,一直昏迷不醒,被鉴定为构成重伤二级,目前,杭州余杭交警大队已经开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范先生的儿媳妇存在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当事司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夜间未开启前照灯、实线变道且超速行驶、遇人行道未减速、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等行为,找谁司机被认定为负全部责任。
范先生说,由于肇事司机的行为,导致保险、理赔也进展不顺,“我估计他当时没想着让人,他不仅逃逸还酒驾,商业保险这一块就不给理赔了”,范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人都在杭州打零工,目前医药费都是自己垫付的,已经无力承担后续开支,根据范先生介绍,肇事司机已经被刑拘,但与其家属方面的沟通并不顺畅。
范先生说:“我们已经交了十万块钱了,花了也不止十万块钱,能借的基本上都借得差不多了,(司机)家里人是交警联系的,一谈到钱,对方就挂了电话。”
在现场,记者也帮忙尝试拨打肇事司机的电话,但是一直没有人接听,据了解,肇事司机当天所驾驶的小轿车,车主另有其人,范先生说,他们也尝试过与车主沟通,“他的车是借的,他是给车主干活的,发传单的,我们问车主,车主说‘这个人和我没关系,钥匙是他自己偷偷拿过去的’。”
范先生说,他这边也没有家属和车主的电话,于是,记者联系了杭州市余杭区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表示想联系相关方,听听对方的说法,同时了解一下事情的进展,结果被告知需要先和分局公安科联系,但记者多次拨打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范先生说,在这之后,他不排除走法律途径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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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肇事司机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肇事司机的行为造成他人重伤二级,且肇事司机在事后逃逸,所以应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之外,肇事司机应赔偿受害者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等等,而车主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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