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磊
明亚保险经纪
产品学习(重疾篇)
中意人寿|悦享安康(全能版)
首先看一下大致的保险责任概况,如下表:
保险责任概览
轻症:40种不分组无间隔3次,30%/次
中症:20种不分组无间隔2次,50%/次
种重疾不分组2次,间隔天,%/次
60周岁前第二次重疾额外给付50%
赔付首次重疾后,身故/全残终止,现价为零
18周岁身故/全残,Max(现价,已缴保费)
≥18周岁身故/全残,Max(保额,现价,保费)
18周岁首重后身故,额外赔付主险累计保费
≥18周岁首重后身故,额外赔保额10%
自带被保人轻/中/重豁免
赔付重疾后,无对应关系轻/中症仍可赔
不在明处的亮点
每款重疾险产品都有其亮眼的地方,瞄一眼保险责任概览就能了解,而有些产品深入研究后其内里还有闪闪发光的地方,中意的“悦享安康(全能版)”就是如此。
1、终末期疾病列于重大疾病种类中终末期疾病(疾病终末期/生命终末期),绝大多数重疾险都将之纳入保障范围,只是所放的位置不同。99%的产品将之单列为一项保险责任或者与身故/全残放一起作为一项保险责任。
即疾病终末期与重疾、身故、全残为并列关系,其中任意一项责任被触发并赔付后,其余几项责任也随即终止。
如X邦过去10年的拳头产品全佑系列,保险责任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生命终末期保险金等。只要触发其中一项保险责任并赔付之后,其余几项也就没有了。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形下,赔付了重疾,终末期疾病这项保险责任就自动失效了。
那么把终末期疾病列于重大疾病种类中,有什么好处呢?当然,这个好处在重疾单次赔付的产品上是体现不出来的。
举个例子:一个癌症病人,经过一年多的治疗,仍然无解,步入生命的最后阶段。
同样是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产品,疾病终末期与身故、全残、重疾为并列责任的产品:确诊恶性肿瘤,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不再赔付,身故也不再赔付。疾病终末期列于重疾中:确诊恶性肿瘤,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由于疾病终末期是重疾病种之一,且其不分组多次赔付,此时还将赔付一次保额。
这样的设计,在这个例子中,相当于不加钱就让被保人多了一次不需要确诊的恶性肿瘤二次赔付,且间隔只需要1年,市面上加钱买癌症二次赔付的还得间隔3年呢。
又或者可以这样理解,赔付重疾之后在身故的边缘又获得一次保额赔付,相当于不加钱额外多了一个终身寿险。
其实这种设计并非中意首创,更早见于同方全球的“康健一生(新多倍保)”,只是同方全球目前上架的重疾险已没有多次赔付了。
传送:产品
同方全球康健一生(新多倍保)值得深思的细节
2、年龄再大身故赔付保费不倒挂什么是保费倒挂?年龄偏大的人买重疾险,各期保费全部缴完之后,总金额已经大于保额了,比如总共缴费12万,保额才10万。
对于重疾赔付,发生在缴费完成的情况下往往都逃不过“倒挂”的命运,而对于身故赔付,不同的产品还是有差异的。
中意的悦享安康(全能版)身故/全残赔付三选一,且取其中最大者。保额
已缴总保费
现金价值
当已缴的保费低于保额时,赔付保额;出现倒挂时,赔付保费;再往后现金价值高于保额或保费时,赔付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一直增长,77岁时超过保额)。因此,无重疾赔付身故,怎么都不会明着亏损。
如50岁男性,20万保额20年缴,某产品保费1.32万/年。总保费达26.4万,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身故只赔付基本保额。如果在70岁后没有发生重疾理赔而身故,则明亏6.4万。当然,现在身故赔付三选一取最大值的产品也是不少的。
明面上的亮点
一眼就能看见的亮点,在此不打算深入展开,各路测评文章都写的很详细,我就简单列一列。
重疾赔付不影响非对应轻症/中症的赔付,且原位癌仍然被列入了轻症保障中。
重疾与轻症/中症对应情形见下表:重度疾病
轻度/中度疾病
恶性肿瘤—重度
恶性肿瘤—轻度
原位癌
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冠状动脉搭桥术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
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脑垂体瘤、脑囊肿、动脉瘤及血管瘤
双目失明
轻度视力受损
心脏瓣膜手术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严重脑损伤
中度脑损伤
严重III度烧伤
较小面积III度烧伤
主动脉手术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或开腹)
市面上几乎所有重疾产品,条款中都明确约定只要触发一次重疾赔付,则所有的轻症、中症责任都将终止,不再赔付。
比如:先发生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之后又出现轻度视力受损,都符条款约定的理赔情形,对于绝大多数产品来说,轻度视力受损已经不再赔付,不管与前面的重疾对应还是非对应,而悦享安康则可以,因为这个轻症与之前赔付的重疾是非对应的关系。
投保年龄非常宽泛
市面上的重疾产品,投保年龄上限一般在50-55周岁,下限在出生满28天。而悦享安康全能版上至70周岁,下至出生满7天,都可以投保。
7天与28-30天,相差了快三分之一个等待期。
缴费期灵活,可选择1年、3年、10年、15年、19年、20年、29年、30年缴。40岁投保仍可选择30年缴费,50岁投保仍然可以选择20年缴。
若保额达到50万及以上,选择20年或30年缴费时,可以减免1年保费,这是实实在在的保费打折优惠哦。
其他看点
身故关爱金,获赔的前提是首次重疾后,未发生二次重疾赔付的情形下身故,则可赔付保额的10%,可以看成是给家属一个轻轻的心理抚慰吧。
二次重疾特别关爱金,60周岁前发生第二次重疾,将额外给付50%保额,对此我个人并不是很感冒,我一直的观点就是首次重疾赔付才是重点,越多越好,各公司理赔报告中重疾理赔年龄占比最大的都在40-60之间,正是养家糊口家庭开销最大的时期,没有足够的保额去度过这第一关,哪有二次什么事。
但结合前面提到的“终末期疾病”的赔付,或许家属能得到更大的心理抚慰吧。说明白点就是,假设发生在60岁前,是选择申请二次重疾“终末期疾病”的赔付%,还是选择不申请二次重疾等身故10%的关爱金?
可附加两全险,在66岁/77岁/88岁拿回主险及附加两全的总保费,保障继续有效。但前提条件是在约定拿回保费的年龄前,从来没有发生过重疾理赔,否则到了年龄只能拿回附加险的现金价值。
如果看重保费返还,要“不花钱”买保障,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