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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知道,
有时候喝酒也是迫不得已,
但酒可不能乱喝,
类似醉亡已发生多起。
少女醉酒后身亡
同桌三人赔15万
9月25日中午,在浙江乐清务工的19岁贵州女孩叶某,和二男一女三个朋友吃火锅。叶某先喝老白干,又喝两小瓶劲酒,再喝百威啤酒。下午3时,叶某出现恶心呕吐、全身抽搐和神志不清等症状。
女孩醉酒呕吐物窒息,引发吸入性肺炎,心肺复苏术后缺血缺氧性脑病,数日后身亡。治疗期间,赵某等3人支付了1.5万元医疗费。最后,聚餐的同桌每人拿出5万元,共计15万元。
两男子饮酒过量死亡
好友赔偿61万元
2月8日凌晨1点多,浙江金华一家酒店大堂内躺着一男子,已经没有了呼吸。男子为40多岁的曾某,系饮酒过量死亡。
曾某的家属在悲痛之余,认为曾某的死亡是因几位好友邀请聚餐喝酒造成的,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经过民警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参与聚餐的9人,因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且没把醉酒的曾某安全护送回家,补偿曾某家属共计61万元。
22岁小伙参加婚宴醉亡
同桌的他们被判免责
但并不是所有情况,同桌喝酒的都会有责任。今年4月的一天,安徽22岁的小伙张明参加朋友王成的婚宴,因喝酒太多,最终不幸离开人世。事发后,张明的家人认为众人要对此事负责,遂将新郎新娘、同桌吃饭的人以及婚宴举办的酒店起诉至法院。后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
▌事发:小伙婚宴后身亡众人成被告
张明家人诉称,婚宴期间,张明与同桌人相互敬酒导致他喝醉酒,饭后,他发生呕吐,呕吐后张明被两个朋友及酒店工作人员抬至酒店一楼,医护人员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家人表示,张明的两名发小李*、杜勇是同桌中仅与张明相识的两人,未进行有效制止和安全护送义务;酒店作为本次婚礼的承办方,在宾客醉酒并在店内发生呕吐的情况下,没能及时指派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进行正确、及时救助。
张明家人将新郎新娘、张明朋友、同桌吃饭人以及酒店起诉至法院,要求9名被告承担60%责任。
▌说法:新郎及两位朋友担责10%
瑶海区法院查明,当天张明和其朋友李*、杜勇与新郎的多名同事坐在一起。新郎王成安排的人在每桌上摆放白酒2瓶、红酒1瓶、雪碧1瓶。一名同桌吃饭人表示,他们与张明不认识,“他第一次喝一杯白酒,同桌一起的人劝阻不要喝了。因工作原因,我们同事喝的都是饮料,更加不会劝酒。我们是在新郎、新娘敬酒后就离开的,离开的时候张明还是正常的。”
法院认为,根据当事人在警方询问中的陈述,在宴席中,同桌中只有张明一人喝白酒,喝一斤多。因此,张明本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当张明处于醉酒昏迷状态时,王成、李*、杜勇作为他的朋友,未及时采取积极抢救的救助行为,因而,3人应当承担不作为的责任,承担10%的责任较为合适,新娘以及新郎的同事们未参与喝酒,且他们与张明互不相识,常理应无在酒桌劝他人喝酒的行为,因此,他们不应该担责。要求酒店承担责任也缺乏依据。
近日,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成赔偿3.7万余元;李*和杜勇各赔偿1.8万余元。
若签了“喝酒承诺书”
发生事故还需担责吗?
曾经有人制作了“喝酒承诺书”,参与饭局的每个人,都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摁指印。
有了这份承诺书,就真的可以开怀畅饮了吗?酒后出事,同桌就不担责了吗?家属就不能追究吗?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根据以上几条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问题来了,同桌一起喝酒如何避免担责呢?
做到以下四点
酒友不承担责任
第一,不强迫性劝酒
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情况,对方什么身体状况,均是不劝酒,随意最好。
第二,劝阻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在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劝对方不饮酒或者如对方自愿要喝,要做到劝阻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
第三,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对于酒友醉酒的,清醒酒友应当预见到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的发生,因此,清醒酒友应当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避免担责。
第四,酒后驾车及时劝阻
对于醉酒的酒友要驾车驶离,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有可能承当相应责任,但是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免责的。
关于喝酒这些要知道
饮酒前禁忌①感冒药+酒:增加肝脏衰竭风险;
②头孢类抗生素+酒:严重将致命;
③解热镇痛药+酒: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
④安眠药+酒:致命…吃这些药时千万不能喝酒
快告诉家人、朋友吧↓↓
感冒药+酒=肝衰竭
头孢类+酒=*药
降压药+酒=低血压休克
抗心绞痛药+酒=头痛、休克
解热镇痛药+酒=消化道出血
降糖药+酒=低血糖休克
安眠药+酒=致命组合
抗癫痫药+酒=药物失效
肠胃炎药+酒=更容易醉
温馨提醒:
在服药期间以及停药后的两周内都不要饮酒,还要注意避开一些含有酒精成分的食品或药物,如酒心巧克力、藿香正气水、含酒精饮料等。
以下5种人切勿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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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觥筹交错,
尽兴很重要,
感情很重要,
但比感情更重要的,
是自己的身体,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来源:法制晚报综合武汉晚报、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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