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四个月,妻子突变植物人。长沙男子小浩,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已成植物人的妻子提出离婚......
新婚妻子成植物人
“90后”的小浩是家中独子,年9月与女友小清登记结婚,可甜蜜生活还没过几天,悲剧降临了。
年1月3日晚,小清因无明显诱因突发心脏骤停,被诊断为“缺氧缺血性脑病”“续发性癫痫”“意识障碍”等。
当年,小浩4岁,小清3岁。两人没有生育小孩。
此后两年间,小浩带医院积极治疗,然而,小清一直未能恢复意识。
丈夫起诉离婚
为照顾小清,小浩与自己母亲轮流看护。
后经与小清家人协商,从年开始,医院进行护理,每月元的护理费由小浩负担,平时照料主要由小清母亲负责。
年4月,小浩向岳麓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年月,小浩再次起诉。日前,经法院调解,小浩与小清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小浩承诺,每月支付元用于小清今后护理,直至小清自然停止呼吸。
两次判决为何不同?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缘何不判离?
法院:本案中,小浩与小清系自由恋爱并相处四年后才结婚,双方对对方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从恋爱到结婚,双方的感情也一直很好。
小浩与小清结婚后不久,小清即遭遇不幸,这对于双方而言,均是生命中难以承受的打击。综合考量小浩与小清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小清病后尚需关爱和亲人的照顾等因素,法院认为,小浩作为其丈夫,履行扶养及照顾义务义不容辞,故在小浩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未予准许。
第二次起诉离婚,调解离婚基于何种考虑?
法院:在小浩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小清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医院均诊断称无治好可能,夫妻之实显然已不存在。
且自小清发病至今,小浩及家人一直承担着小清巨额的医疗费用,并承诺将继续承担下去。
小浩作为一名"90"后、独生子,亦承载着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对于小清与小浩来说,前者最需要的是解决今后的生存问题,后者则需要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
此时,法院若再坚持让小浩维系一桩名存实亡的婚姻有违人性伦理。
网友声音
李祁伤:孩子都没有而且还这么年青,更何况人家带着妻子辗转医院未果,对于一个家境并不富裕的人来说很显然已经竭尽所能了(主动承担每个月五千的护理费对于一个月薪并不高的人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总不能让这不幸耽误他一辈子,像电视剧一样守着妻子醒来十年二十年一辈子。换个位置很多人做不到他这样。
祁韫:对的,年就这样了,小伙儿也是尽力了。
地址不詳啊:男方这样真的很不错了,护理费给这么多基本上他自己毫无生活质量了。
分手之后你还好么:很难去批判任何一方有什么问题,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这个男的选择离婚也是在常理之中。
相当暴躁的仙人球球:结婚时的誓言,不论生老病死,不离不弃什么的,都只是个过场而已。
幸运七ZH:看到这么多谈道德的人就搞笑,你没经历过你能体会到其中的辛酸无奈?在键盘上承担责任是轻松,别到时候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另外一副标准。
两只眼比一只眼看得清:不想评论什么,没有对与错。
其实就像很多网友说的,你没经历过,就很难体会到其中的辛酸与无奈。但现实生活中,关于夫妻一方变成植物人的例子,还是有的。一辈子很短,婚姻更加来之不易,怎么取舍?对得起自己的心就好。
编选
孙晟源
来源
新闻晨报(ID:shxwcb)、潇湘晨报(ID:xxcb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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